炎陵县教育局

炎陵县教育局

机构简介

炎陵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炎陵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为中共炎陵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职责由县教育局承担。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县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服务社区大学及终身教育。

(三)负责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统筹管理全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性资助工作。

(四)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五)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研究与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定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协调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及创业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九)负责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学校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校外教育、勤工俭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稳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全县的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